必看您的家庭信托已经被澳洲税务的新税
大家好,我是英雕格会计事务所的郑罡。一年一度的复活节就要来啦,在这里祝小伙伴们复活节快乐,希望大家都能有一个美好且安全的假期,有空的话可以去农展会(RoyalEasterShow)瞧一瞧。小编留意到四月14号到四月18号是双倍扣分期,开车外出的朋友们要格外当心哦。
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家庭信托(FamilyTrust)和家庭信托可能带来的一些问题,干货满满,不容错过。很多在澳洲做生意的华人朋友们都有家庭信托,但是根据小编的了解,不少朋友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很多小伙伴有且知道家庭信托的好处,但是具体的操作就不是那么精通了,这有可能会导致大家花一些“冤枉钱”。家庭信托成立后,不能不管它,要像对待远方的好朋友一样偶尔去看看它,不用太频繁,差不多每三年重新看一下它的相关文件就好,看看需不需根据法律的变化或者其他情况进行修改。如果没有及时做出修改,有可能家庭信托不但不能帮您省钱,反而要让您多付一笔钱。小编作为一名有责任感的会计师,实在不想看到大家的钱就这样被浪费掉。
举个例子吧,纽省(NewSouthWales)前几年推出了一项新的法律,并于去年开始执行。它规定了有物业的家庭信托的条款里,必须白纸黑字的写清楚海外人士不可以作为受益人(Beneficiary),否则就要付海外人士土地附加税。大家都知道,家庭信托一般都是自由裁量信托(DiscretionaryTrust),或者也可以叫做全权信托。它的受益人不是明文指出的,而是有可能成为受益人的一些人。比如说家庭信托是A和B组成的,A是先生,B是太太,他们的家庭信托有物业。受益人则可能是A和B,A和B的小孩以及父母。他们的小孩以后的配偶有可能是海外人士,并成为这个家庭信托的潜在受益人,或者A和B的父母本来就是海外人士。这样的情况下,A和B的家庭信托就会被定义为海外人士信托,除了正常的土地税之外,还会被要求付高额的海外人士土地附加税。所以在这一点上,小伙伴们要非常注意。
另外想跟大家分享的一点是,家庭信托的一个好处是可以把赚到的钱或者净利润,分给边际税率更低一些的受益人。但是在这么做的时候,需要注意一些条款。税务局(ATO)当前对一条法规非常重视,就是SectionA。这条法规讲了税务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分配给受益人的钱(Distribution)划分到需要受托人(Trustee)交税的范畴里。比如家庭信托在做退税,递交税务报表时,在钱全部分给受益人的情况下,可以不交税。如果没有受益人来分这一笔钱的话,那么家庭信托要按最高税率(47.5%)来交税。还是用之前讲的A和B的家庭信托来举例,如果钱分给了A和B,A和B用这笔钱来买菜,比如最近很贵的大白菜,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如果有一笔钱分给了A和B的小孩,小孩又把钱还给了家庭信托。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审计到,那么这笔钱会被认为没有受益人享受这笔钱。一旦这样,家庭信托需要交很高额的税(47.5%)。还有,A和B的家庭信托在说要分钱给小孩的时候,只是说要分,但是因为小孩欠了家庭信托很多钱(比如交学费),所以要分的这笔钱用来还债,就不实际分出去给到小孩。这种情况下,家庭信托也可能会被定义为没有受益人而需要付高额的税。所以有家庭信托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,税务局最近讲的很吓人。他们说想去翻最近两三年的旧账,看看有没有这些情况。
47.5%的税率啊,小编看起来就觉得很吓人呐,要是交的话肯定很心痛以及肉痛。作为一名资深会计师以及税务师,小编有能力也有信心帮有家庭信托的朋友们解决这些问题。有需要朋友可以给小编打电话,小编的电话是,,(重要的事情说三遍),谢谢大家的支持.我们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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